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闸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局:
目前,全省已进入主汛期,加强水闸运行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各地要提高认识,继续加强水闸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确保全省水闸运行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水闸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水闸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抓好水闸安全运行管理各项工作。
要按照规定落实同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闸管理部门(或业主)、水闸管理单位等四级责任主体,落实好水闸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细化各自安全管理责任,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汛期负责水闸安全管理的政府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水闸管理部门(或业主)、水闸管理单位责任人及其水闸专职管理人员等要坚守岗位,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到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水闸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二、消除隐患,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各地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水闸建筑物及闸门设备、备用电源等的完好情况。排查工作要领导带队,层层检查签字,检查资料要归档留存。排查资料中应包括水闸名称、水闸位置、所在河流、水闸型号、管理单位称、存在安全隐患情况、以及安全隐患处置方法和结果等。切实搞好水闸安全运行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闸安全运行。隐患排查工作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及时到位、隐患未消除,依据管理权限,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水闸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各地要加强水闸汛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水闸日常运行管理各项制度和规程规定,强化日常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值班值守内容和工作职责。明确各类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保证启闭机等设备正常运行,保证用电设备运行良好,备用电源齐全完好,能随时启动。加强水闸巡视检查和观察监测工作,加强水闸设施和用电设备检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严格遵守报告制度。
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保证水闸安全运行,并于2015年8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情况和排查资料以纸质方式上报省水利厅。
联系人:曹占冰
电 话:0431-84994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