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汛期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水产)局,厅直有关单位:
目前,我省已进入汛期,强风、雷雨、暴风雨等灾害性天气多发频发,台风、龙卷风等极端天气亦有可能发生,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汛期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渔港监督机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东方之星”旅游船翻沉事件重要批示精神,强化维护渔业安全生产措施,保证人命安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5年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对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严格落实24小时渔业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健全防汛防台应急机制,科学制订应急预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渔业企业、船主、渔民和养殖人员做好应急值守。主动加强与气象、海事等部门协调配合,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通知到相关渔船和人员,确保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地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各单位、渔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渔业管理部门和渔业生产企业及渔民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情况;渔船隐患排查:持有有效证书(船检证书、捕捞许可和船员职务证书)情况,救生、消防和信号设备配备情况,有无无证驾驶、擅自载货、载客及超载情况;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排查渔港公共服务设施及养殖生产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帐。安全检查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落实到人。请于6月25日前将本地“渔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报送到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港监船检科。
四、做好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渔政船、艇要加强维护保养,认真检查机电、救生、消防等设备,确保处于适航状态,一旦发生险情,要按照应急预案的部署,立即组织开展救助,各级领导要科学应对,靠前指挥,着力做好渔民撤离、渔船救助、渔船渔民自救互救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渔民生命财产损失。
五、加强禁渔期、回港避风、停泊渔船管理,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组织渔船应急演练,提高渔业企业和渔民群众防灾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预防火灾及碰撞事故发生,确保渔船及渔民安全。
联系单位:吉林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电话:0431-85391648
QQ:7044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