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吉林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

13.12.2016  16:04
日期 :  20161213

期号 :  4051 

版号 :  01 

版名 :  要闻 

副题 :  各地政府承担领导责任 气象部门强化监管职责 

标题 :  吉林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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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宫卫平报道 近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减少建设工程防雷重复许可、重复监管,并进一步强化防雷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吉林省政府强调,各地政府应承担本地区防雷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防雷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将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防雷安全管理综合执法机制,督促相关行业和部门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

  《意见》指出,各级气象部门要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工作。省气象局要承担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许可,强化指导全省防雷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市、县级气象局在开展所承担易燃易爆等建设工程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时,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此外,《意见》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相关职责承担防雷监管责任;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承担本行业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和落实防雷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针对防雷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气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通过协调机制加以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