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民法典立法精神 确保不折不扣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
6月18日,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体(扩大)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民法典立法精神的理解和把握,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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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民法典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对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提出明确要求,为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提供了根本遵循。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更加有力地保障和维护人民权益、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彰显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立法精神。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民法典的主要立法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确保不折不扣地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保质保量完成人民法院承担的重要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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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组织开展好学习培训,做到先一步、深一层,迅速在全省法院兴起学习贯彻民法典的热潮。
要充分利用“干警大讲堂”载体,采取“法官教法官”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培训,确保年底前实现全省法院干警全员轮训。
要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将信息化培训手段与传统培训手段相融合,扩大培训覆盖面。
要高度关注原有法律条款的调整变化,对全省各级法院施行的审判指导意见、会议纪要等司法政策文件进行系统清理,确保与民法典的新精神、新规定保持一致。
要健全完善民事审判机制、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将民法典新理念、新原则、新概念、新条款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保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发展、推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要进一步加大权利保护力度,继续加强民营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完善刑民交叉程序规则,切实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
要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和影响力。
要加强涉人格权案件、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指导,及时发布典型案例。
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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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全省法院深入开展的“普法六走进”活动,把民法典的宣传工作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民法精神。
要积极营造民法典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让民法典所蕴含的契约精神、自愿原则、诚信原则等深深根植于人民群众内心。
要持续加强对诉前联调工作的培训指导工作,促进提高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适用民法典的能力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民事审判经验,积极解决民事审判工作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
要立足审判职能,在实施民法典过程中及时制定完善司法政策,多出精品判决,多出精品案例,加强司法建议,不断为民事司法理论研究与民法典实践应用提供新经验。
会上,省法院民三庭庭长李广军、环资庭庭长王钰分别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两个方面,就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专题辅导。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