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总支委员会选举大会

22.11.2016  20:40

 

  为更好地开展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桦甸市检察院于11月21日换届改选成立新的一届“中国共产党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总支委员会”。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全体起立在庄严的国歌结束后,检察长别旭东同志通报党总支委员会7名委员候选人产生的过程,并请李槐同志宣读《中共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总支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并经党员大会同意通过,同时大会推选监票人2名,指定计票人2名后,选举大会正式开始。

  选举大会首先全体参会党员听取上一届党总支书记潘金库同志向大会全面介绍了2016年以来桦甸市院从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建立长效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费收缴情况的清理工作;开展党员进社区服务社会献爱心活动五个方面和工作中存在“一手硬一手软”、创新办法不多、服务群众能力不强、部分党员不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不足的党建工作报告。其次由参会党员差额选举产生5名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再次由新当选的党总支部委员选举产生党总支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同时选举产生了纪检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和四支党支部;最后新当选的党总支书记潘金库副检察长代表新一届党总支全体委员向全体党员表态,要引导和带全体党员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重要系列讲话精神,积极投身全市经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推动今后检察工作新发展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