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硕果累累
年初以来,民政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严格抓好《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了民政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支部统领方向,确保组织建设坚强有力
党支部在工作落实中,坚持做到了“三有”:一是成立组织,工作有专人负责。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三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共计18人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5人组成的办公室,明确了任务内容、各项机制、工作要求、责任区分和奖励处罚等相关事项,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项制度,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方向明确、任务明晰、责任具体。二是履职尽责,工作有计划总结。领导小组在学习上级精神、研究本级任务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科学、总结深入、措施具体。三是加强研究,工作有内容记录。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项工作会议,学习上级精神,梳理工作成果,研究分析问题,剖析产生原因,制定下步措施,并由专人进行记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有序、内容充分、成效明显。
二、紧跟工作进展,确保主动公开及时到位
结合年度工作任务,民政局在信息公开上始终把握了主动。一是加强主动意识,公开时间及时。由专人对民政信息进行梳理,始终保持动态更新。新获取和制作的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坚持做到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二是拓展内容体系,公开种类齐全。民政局区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等13个种类,对公开内容进行区分整理,确保不漏项。三是充分利用载体,公开形式多样。截止10月20日,民政局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共公开各类民政信息552条,其中在政务信息系统公开信息275条,在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47条,在电视台公开信息17条,在各类网站公开信息201条,在微信公开信息12条,实现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坚持服务第一,确保来信来访群众满意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民政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延边信息港百姓热线和珲春示范区网民生热线的群众建议咨询投诉33件,群众来单位现场咨询质疑100余件次。民政局始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做到政务公开、阳光、透明,确保群众满意。一是注重礼节,态度真诚。面对群众来访,情况合理的,民政局马上着手解决,情况不合理的,民政局始终坚持做到用真诚的心去倾听,用正确的态度去感化,用相关的政策规定去解释,让他们质疑而来,满意而归。二是注重时效,答复及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确保自收到事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三是注重环节,资料齐全。严格各类信息的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各类资料齐全,以备查阅。
四、责任区分明晰,确保监督保障全面跟进
鉴于政务公开工作知晓度高、敏感性强和影响面大的特点,民政局坚持做到各项监督保障工作严格细致。一是加强源头预防,建立保密审查机制。成立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侯建东任组长,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由办公室主任鞠明杰和办公室科员金美兰专人实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至人。二是加强过程监控,严格保密审查程序。每一个政务信息,均要经过保密审查小组的审查后方可公开,尤其是在政务信息系统公开的信息,要经金美兰第一次校对、鞠明杰第二次校对和副局长侯建东最终审核后才能通过。三是加强结果反馈,及时上报各种材料。年内,民政局及时上报了各季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和年度工作报告以及上级需要上报的材料,并及时、规范、完整地对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了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