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署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为深入贯彻民政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纪委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部署,5月10日,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视频会议,专题部署今后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乔恒和省纪委驻厅纪检组长孙洪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巡视员张伟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开展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的重要安排,是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民政工作领域延伸的必然要求,是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现实要求,是提高基层民政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公平、公正、高效的内在要求。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系统的重点工作,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既要敢于亮剑,也要善于亮剑,要多管齐下,坚决打好、打赢这场硬仗。
会议明确,这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聚焦四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聚焦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一步拓宽反映问题的渠道,各级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拓展线索来源,县级民政部门要面向社会公布救助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台账。及时高效处置问题线索。对于反映民政部门干部职工、乡镇(街道)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各级民政部门要向同级驻民政部门纪检组或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反映、移交,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查处。严惩低保经办人员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查处财政供养人员、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严厉惩治县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腐败和违法违纪问题。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对于当地查实的违纪违法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清除农村低保违法违纪土壤。
二是聚焦整改经办服务中作风不实问题。认真查摆和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认真查摆和整改敷衍塞责的问题。认真查摆和整改不敢担当的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边查边改、即行即改,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责任人,积极推进整改。
三是聚焦兜底保障中工作不着实问题。围绕“兜住收入水平”,查找和纠正脱离实际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问题。围绕“兜准救助对象”,查找和纠正重点工作任务和低保政策不落实问题。围绕“兜实保障待遇”,查找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没有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享相关扶贫政策的问题。围绕“兜牢民生底线”,查找和纠正联席会议制度、“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主动发现机制、信息核对机制不健全不落实问题。
四是聚焦工作运行中制度和机制不落实问题。全面梳理和查找低保工作存在的薄弱点、风险点。全面梳理和查找低保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和监管盲区。全面梳理和查找社会救助工作运行管理中存在的职权不明、责任不清等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民政纪检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的决策部署,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要求,为推动民政部门做好低保治理工作、解决好扶贫领域问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综合运用监督检查、蹲点调研、入户核查、明察暗访、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紧盯重点对象、紧盯重点问题、紧盯政策落实”。严格纪律审查,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问题。各级民政纪检部门要把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线索处置、精准实施惩治”。加大问责通报,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责任落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负起监督责任,用好问责利器,持续通报曝光,做到“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强化通报曝光”。
各市(州)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