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改成烤肉店 一楼业主破墙开店烟熏火燎楼上叫苦
民房改成的烤肉店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 张添怡 实习生 马晓驰 报道/摄) 楼上楼下,邻里邻居地住着图的就是一“舒心”,可近几个月,家住长春市芳草街与南四环路交会处力旺美林小区2栋2单元的业主们苦不堪言。一楼邻居私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开了家烤肉店,每天从下午5点多一直到半夜11点多,刺鼻的烤肉香料味儿阵阵扑鼻而来,嘈杂声和油烟的污染使他们无法开窗,几度投诉都未能解决,万般无奈下,将问题反映到了城市晚报。
一楼业主私自破墙开烤肉店
2栋2单元一共19层,共76户居民,一楼烤肉店能影响的业主主要在7层以下,陈先生就是其中一位,据他介绍,这家烤肉店是4月份改建成的,这栋民用商品房一夜之间变成了一家烤肉店,还挂起了牌子,营业时间从下午5点多一直到半夜11点多,因为没有独立的排烟管道,所有的烤肉油烟全部和其他邻居住户走一个排烟管道,导致整个楼道和紧挨着的几家邻居遭受香料味的困扰,嘈杂声不绝于耳,大夏天只得关窗户睡觉。
近一个多月以来,受影响的业主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但是效果甚微,烤肉店依旧红火地开着。陈先生说,邻里邻居本不想闹僵,也不想挡着人家的挣钱道,但是如果影响到邻居们的正常生活就太不地道了。
物业下违规装修函业主拒签
6月30日,记者来到该小区,这家扰民的烤肉店建在2栋楼2单元1楼,位于把西山位置,店门设在了房屋西侧,上面挂着一个红体字牌匾,旁边还安置了一个摄像头,大门紧锁着,旁边放着一个冰柜和几把塑料凳。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店门的位置原本是一半窗户一半实墙,被这家业主私自凿开,改装成了店门,还占用公共区域建了几层台阶,打了两处水泥花池,而原本楼道里的住户门封上了。
据一位业主说,烤肉店位置紧邻路边,晚上来吃烤肉的人很多,屋内只有50多平米的地方,摆了4张桌,人多的时候,门口还能摆两张桌子。据物业工作人员讲,在该业主装修之初,他们就曾下发了“违规装修通知函”,要求立即停止进行整改,恢复外立面及拆改部位,但业主不但没有停止,而且在通知函上业主签字一栏写了“拒签”二字。
“民改商”需征得本楼业主同意
而让物业最苦恼的是,其他业主争相效仿,如此下去,小区安全问题一定会受到影响,这不,日前,旁边一栋一楼早餐店营业,因为营业范围及时间段,居民投诉得少,但因为人员均可以通过一楼小院进入门店,造成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小区,也有业主投诉。
据了解,民用住宅电费每度是0.525元,水费每吨是4.2元,而商用房电费则是0.947元,水费每吨是5.3元,两种住房水电价格相差近一倍,这就意味着,目前,这家烤肉店用着民用住宅商用经营,使着民用住宅的水电价格。
民用房私自被改成商用房到底合不合法?记者咨询的宗丽娜律师,她表示,根据我国《物权法》及《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管理规定,将民用住宅私自改成商用房,若将住宅改成经营性用房时,除了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外,应当征得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原则上经本栋其他业主一致同意,而且要去所属房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如此“住改商”才算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