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民宗局积极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工作

19.08.2017  22:14

近日,吉林市昌邑区民宗局对辖区内宗教场所集中开展政策宣传指导工作,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一是探索推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在坚持宗教活动场所的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核算单位和监督机制不变的前提下,要积极探索推行财务委托代理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根据实际,制定规范的财务制度,形成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为场所的财务管理工作确立制度上的保证。建立内部财务监督机制,合理设置岗位和合理划分职责权限,加强现金管理,建立实物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向信教群众公开财务信息,实行财务透明化。各场所应把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在醒目位置设立财务公开栏和意见箱,每月公开财务收支和报表,并将每季度的财务报表统一送交所在宗教主管部门备案,自觉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和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昌邑区民宗局  赵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