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民宗局出台《信息宣传报送工作考核办法》

29.06.2017  18:11

为适应信息报送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昌邑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水平,根据省、市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工作有关要求,近日,昌邑区民宗局制定出台《昌邑区信息宣传报送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分总则、报送要求、计分标准、考核四个部分23条。《办法》坚持标准公开、评分公正、考核公平的原则,注重实效、突出质量。考核对象为局各科(室)、区直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办法》强调,加大信息工作考核力度,信息工作设置达标分值,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同时,对局各科(室)、各乡(镇)街每年信息报送数量、采用数量都进行了量化,明确了信息报送的目标任务。《办法》坚持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每年依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和信息得分情况,评选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昌邑区民宗局 闫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