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宗厅全面提升民族工作治理能力

07.01.2015  15:36

 

 

  2014年,河北省民宗厅不断推进全省民族工作依法治理进程,完善各项民族工作机制,提升民族工作干部依法治理能力。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了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对审批事项的承办分工、办理流程、处罚措施和标准、行政复议和过错追究程序等进行了规范,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健全和完善民族工作社会化工作机制,会同省人大、省政协就民族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三是探索建立与公安、国保、民政、人社、工商、教育、食药监等部门的定期沟通座谈机制,互通信息、协作办事。

  四是坚持多元化培训,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校等培训阵地,有计划、分批次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系统教育培训,提高基层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