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细作彰显为民情怀:省法院民四庭调解一起涉民生重点案件
日前,省法院民四庭张咏林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申请再审案件。以此案为契机,办案法官圆满化解当事人在当地法院另一在审案件,实现了“一案结,多案解”,既做到了案结事了,又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看得见的正义”。本案审结既是学习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又是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之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再审申请人徐某与某福利院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办案法官在办理过程中了解到,申请人徐某家庭生活贫困,家有瘫痪在床的老人需要照料,与其共同生活的弟弟是精神病人。徐某及其丈夫王某有多宗案件在两级法院审结,因未实现自觉合理的全部诉求,故对法院产生不满情绪。
本案审查过程中,法官得知徐某另有一起案件正在诉讼程序中。法官感觉到,尽管本案案情并不复杂、标的额也不大,再审审查结案并非难事,但恐怕并不能实现案结事了。于是,为妥善解决涉民生纠纷和力争解开上访人多年的心结,法官两次奔赴延吉市徐某居住地,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实情、查找症结、精准施策。来到徐某贫困、简陋的家中,法官与徐某一家促膝谈心两个多小时,对徐某受到工伤和家庭困难表示同情和关心,对其照料老人的孝顺行为给予肯定,同时也对其相关案件进行充分、细致的法律分析。对徐某及王某的诉求,逐一说明,条分缕析。徐某的丈夫王某对法官始终抱有抵触情绪,初时往往针锋相对、面红耳赤,但法官始终保持足够的耐心。王某渐渐平息下来,听得进去了。
最终,法官踏实的工作作风、诚挚的工作态度、入情入理的剖析以及接地气的朴实语言,使徐某及其丈夫打消了疑虑,对办案人产生了信任和好感,表示愿意接受法院调解。从徐某家中出来,法官又马不停蹄的赶到某社会福利院积极进行协调,最终做通了相关负责人的思想工作,打消了其作为事业单位不愿调解、不敢调解的顾虑。在多次往返双方当事人之间反复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后,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就全部纠纷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徐某对正在诉讼程序的另一起案件也一并申请撤诉。至此,徐某及其家人多起纠纷一并得到解决,多年诉求一次性得到彻底实现。双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工作均表示非常满意,对张咏林法官给予高度赞扬。徐某向省法院赠送写有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的锦旗。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
巧用调解、妥善化解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关涉民生,劳动者一方多为弱势群体,处理不好容易引发劳动者负面情绪;用人单位注重审判程序、不愿进行调解。这些都给案件的妥善化解造成很大难度。法官凭借多年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丰富经验,活学活用“马锡五审判方式”中的“为民、利民、便民”的核心精神,关注当事人家庭生活背景,对弱势群体予以高度关注,对其合理诉求给予最大限度地支持,对其超出法律限度的要求寓法于情进行劝解;对用人单位进行有力协调、适时引导其进入调解程序;最终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提高站位、高效化解多起纠纷。本案中办案人不止于承办案件的简单常规审结,在全面了解案件背景和来龙去脉,发现当事人有其他未决案件后,将当事人的所有纠纷放到一个大盘中统筹解决,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纠纷久拖不决、纠缠不断的问题发生。通过一次调解工作,实现多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化解,以最低的司法成本,实现最大的司法效益。
深入基层、化解民生难题。了解当事人基本情况后,办案人没有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驱车千里、深入当事人家中,开启“炕头”办案模式,拉近司法工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度和公平正义,赢得当事人的信赖和认可,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