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吉林高院组织开展毒品案件集中宣判
在第33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6月22日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全省共有6家法院对13件毒品案件中的25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案件涉及贩卖毒品、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等多个罪名,其中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有17人。
抚松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某贩卖毒品一案公开宣判
近年来,吉林省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吉林省省委关于禁毒工作的各项重要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禁毒斗争形势,坚持把禁毒和扫黑除恶工作有机结合,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走私、制造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规范证据审查,确保案件质量。
2019年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共受理毒品案件854件
审结808件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632件
判处刑罚1087人
其中
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391人
占全部涉案人数的35.97%
今年1至5月,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毒品案件323件,审结166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39件,判处刑罚23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80人,占全部涉案人数的33.76%。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发挥刑罚对遏制、预防毒品犯罪的重要作用,展示了打击毒品犯罪的成果,有效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
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被告人张某运输毒品一案采用视频方式公开宣判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打防并举,预防为主”思路,积极发挥人民法院社会功能,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观摩示范庭,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的禁毒普法活动,不断扩大禁毒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活动参与人数万余人,相关媒体报道阅读量近5万人次,推动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御毒品的共建共治共享禁毒工作格局,为推进吉林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