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助学活动:低保家庭学生和孤儿学生每人10000元

23.07.2015  11:23

  昨日,市民政局副局长周玉国在2015年“幸福长春·圆梦助学”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的助学活动将以2015年通过中、高考考入上一级院校的应届考生为主要救助对象,同时开展对部分学段的在校生资助。

  市慈善会:负责对城区、开发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和孤儿学生进行救助,确保“有一助一”。高考助学标准为:低保家庭学生和孤儿学生每人10000元(双阳区为6000元),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每人5000元(双阳区为3000元)。中考助学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双阳区1000元)。

  市总工会:负责对全市非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困难职工子女和农民工子女进行救助。标准为: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生每人4000元,大专生每人3000元,高中及中专生每人1500元; 已经在校的本科生每人1500元,大专生每人1000元,高中及中专生每人800元。

  市残联:负责对全市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年按照本科及本科以上5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资助。对全市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予以一次性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为:本科及本科以上每人5000元、大专生每人3000元、中专生每人2000元。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在课程全部修完,取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当年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学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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