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正风肃纪 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

09.09.2017  08:06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落地生根,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省纪委近日印发《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要严明纪律规定。“两节”前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印发通知、加强媒体宣传、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抵制“四风”,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要紧盯“两节”重要节点,及早部署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要突出检查重点,着力发现公款收送月饼等节礼、违规聚会宴请、滥发津贴补贴、违规使用公车和其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查阅财政监督、专项审计、项目稽查报告,调阅公安视频监控数据和税务发票管理系统等方式,着力发现“四风”问题线索。要增加检查频次,通过专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交叉互检等形式,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常态化监督格局。

  《通知》强调,要严肃查处问责。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重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强化追究问责,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要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吉林省实施办法、《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启动实施办法》,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通知》强调,要强化通报曝光。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要求,对2016年以来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不断传导压力、释放信号。“两节”期间,各地各部门要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典型问题,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

  《通知》还公布了省纪委监察厅官方网站网址(www.ccdijl.gov.cn),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