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正常营运出租汽车每年每台车补助13680元
6月10日,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2019年度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会议。2019年全年(为便于统计每月按30天、全年按360天计)正常营运车辆每年每台车补助13680.00元,每月补助1140.00元,每天补助38.00元。按照以上标准,根据实际营运天数发放补助资金。
2019年度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2020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各出租汽车企业上报补助资金发放对象信息;
2020年7月1日至7月9日,长春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油补数据审核汇总;
2020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向社会公示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相关信息。
查询方式:
补助对象可通过两种方式查询相关信息:
一是登录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ccsjtysj.changchun.gov.cn/)查询相关信息;
二是到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景阳大路1599号)院内公示板查询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相关信息,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咨询电话:0431-81109058。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经营者及驾驶员可到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景阳大路1599号)3楼315室申请复核。
领取办法:
2020年9月1日,补助对象到银行领取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由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负责发放。
2020年9月1日后,持有吉林银行油补卡,可直接到吉林银行各网点划卡取款。
没有银行油补卡的,持本人身份证到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指定网点领取存单,代领的按银行要求办理。
银行油补卡丢失的,持本人身份证到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永安支行重新领取新的银行卡。(具体办理网点由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另行通知)
(来源:吉视通客户端 记者: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