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全款购房遇延期交房 想退款无奈被分期

27.03.2015  12:35

一次性付款买的房子,到期不交房,返款却还要分期,那这房款啥时候能返回来呢?”为了要回购房款,李先生已经和开发商沟通多次,但只要回了30%,其余部分仍不知啥时能拿到手。

全款购房 迟迟收不到房

李先生是外地人,在长春工作多年有了些积蓄。2010年7月,他通过朋友以每平方米3880元的价格在东南湖大路汉森华尔兹小区团购一套80平方米的住宅,一次性付款31万多元,“按照合同约定,房子都是正房,开发商将在2013年7月交房,本打算买了房子,将来孩子上学也方便,可没想到这房子迟迟交不了。”李先生说。

眼看到了交房日期,他到工地一看,房子还没盖好,根本不能如期交房,“当时听说了开发商的一些情况,对于延期交房认了。”李先生说,让他没想到的是,小区建成后,他发现其中一栋高层根本不正房,今年10月,开发商通知业主去抽房号,“这就意味着,不但要延期收房,到手的房子还可能是厢房,这房子买得太闹心了。”他和部分业主当即要求退款,开发商同意了业主的要求。

返还房款遭遇分期

去年10月12日,开发商吉林省顺风奥特莱斯置业有限公司与李先生签了一份回购协议,开发商同意以每平方米4550元的价格回购团购房,总房款共计36万。协议中约定,房款将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在3~5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业主收到房款后,不再就房屋提出任何权利和主张。

李先生签字后,打算在另一小区购买一套商品房,“36万元刚好够首付款的,可这房款一直没全返回来,那边新房的首付款也付不上,只能租房子住,这团购房已经严重影响生活了。

签协议后,去年12月,开发商通知业主取回了第一笔房款,10万多元,“开发商给钱的时候说现在没钱,只能先返还30%,其余部门会尽快返还。”如今按照回购协议约定的时间,早已经过了5个月,可其余的房款仍没有消息,“买房的时候一次性付的钱,为啥返款却要分期呢?

开发商:返款日期仍确定不了

26日下午,新文化记者联系了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给业主返还房款的时间还确定不了,现在公司资金紧缺,何时返还业主房款还需要领导定,但领导到在不在国内,正在想办法,近期有钱的时候会给业主返款。对于其他的情况,也不是很清楚,会再向上级反映。

律师:业主有权主张剩余房款及利息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魏律师说,开发商延期交房,违反了双方的房屋买卖同合,因双方又签订了回购协议,双方应该履行回购协议,业主不能就房屋主张权利。但按照回购协议,在约定期限内,开发商再次违约,只返还业主总房款的30%,在开发商违约后,业主有权主张权利,要求开发商返还剩余房款,并承担延期返款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业主可以主张要回剩余的70%房款,及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主张延期返款产生的利息。”(赵春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