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欧亚商都买美的电热水器 安装失误楼下被淹

05.05.2016  09:06

  在现代大家庭生活中,电热水器已成为不可缺少的生活用品。随着数量大增加,也随之出现了不少的问题。据了解,在长春市消协近三年所受理的电热水器投诉案件200余件,涉及问题主要是:安装不规范而引发的各类问题;二是商品质量问题;三是售后服务问题;四是合同纠纷。

  5月4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就电热水器安装引发系列问题召开在长34个电热水器品牌质询会,参会人员有34个热水器品牌售后负责人及热水器技术安装人员;各大商企售后负责人、家电销售负责人;长春市消协律师团及市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电器检验部部长近90余人。会上大家对于电热水器安装问题进行了梳理,也给广大消费者一些建议和提醒。

   案例回顾:

  2016年4月16日,消费者崔先生在长春市欧亚商都花费1244元购买了一台美的电热水器。4月18日该品牌进行安装,在安装进行打孔过程中,上水管被钻透,导致消费者家楼下3、4、5层被淹。事后消费者要求赔偿时,该品牌表示,在安装前,已向消费者确认电路和管路位置,消费者表示只知道水盆下外露的管路,详细情况不清楚。美的负责人认为:安装过程无过错,不能承担任何责任。

  消协:不应转嫁应履行责任与义务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认为,根据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GB20429-2006《电热水器安装规范》标准规定:热水器的安全必须由专业安装人员来完成,《消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由于消费者不掌握安装业务知识,特别是安装服务者没有完全履行应尽义务而导致消费者利益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

   律师:安装失误商家应承担全部责任

  针对崔先生遇到的麻烦,吉林守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晶认为,由于美的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失误,导致消费者家中水管漏水,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民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例中由于安装人员对水管检测工作不到位,未尽到检测义务导致第三方受损,那么商家就应承担由于安装失误导致的损失。

  同时,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律师钟鑫表示,在安装前,安装人员应关闭水管总阀门,并用检测仪器确定水管位置及符合相关安装要求规定后再进行安装。本案例中消费者根本无法了解水管位置,安装人员只是口头询问并未进行实际检测。“这种野蛮施工导致事件发生,那么商家就应承担全部责任。”钟鑫建议,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安装人员应在安装前用相关仪器进行检测,并应签订告知书等相关书面文字,要求消费者确认后再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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