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树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

04.03.2016  19:02

  3月4日,中共榆树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市行政中心大会议室召开。市委书记冯善国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对榆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冯善国强调,首先要坚定信心,准确把握中央、省和长春市委对反腐败工作形势的判断。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纪委和长春市委、长春市纪委的领导下,榆树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压力传导,“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严明政治规矩,纪律意识切实强化;持续纠正“四风”,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推进机制创新,纪检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着力惩治腐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冯善国指出,要突出重点,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把握好四点:一是要树立尊崇党章意识,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二是要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三是要保持高压反腐的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四是要突出领导班子建设这个重点,巩固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破除部门至上思想,树立顾全大局意识;破除畏难等靠思想,树立敢为人先意识;破除资源依赖思想,树立创新发展意识;破除急功近利思想,树立以民为本意识;破除为官不为思想,树立勇于担当意识。以优良的政治生态,带动“发展生态”的改善,为推动榆树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冯善国要求,要明确责任,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加强党的领导,压实主体责任;要坚持纪在法前,加强纪律建设;要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要注重以德治党,发挥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作为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克服“四种倾向”,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冯善国提出,要严格制度,切实提升党内监督工作水平。要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和规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管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长春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榆树市“十三五”良好开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会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卢健代表中共榆树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2015年,市委认真贯彻省委和长春市委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主体责任坚决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坚强有力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纪律体制改革,加快“三转”进程;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氛围;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全市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市委要求,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驰而不息抓作风,态度坚决反腐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改革创新,消化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推动榆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全会指出,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长春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榆树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具体规定精神,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监督执纪问责是中央纪委遵循党章规定对纪委职责作出的准确定位。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住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在推进各项工作中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在治标和治本上同时发力,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履行职责。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具体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和长春市纪委和榆树市委的部署,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进哈长城市群核心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而努力奋斗。

  会上,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市国税局、市住建局、五棵树镇、弓棚镇、土桥镇、新立镇、城发乡向市委书记冯善国递交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市纪委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两区负责纪检工作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工委副书记,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和负责纪检工作领导,垂直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市法院、市检察院纪检组长,纪委监察局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王成玉 樊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