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3月31日上午,榆树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忠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武、郭景君、王百陆、李长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曾宪秋及榆树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中会,市法院院长王建红,市检察院检察长卢炬及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林业局的负责同志,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全体同志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长寿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会议有四项议程,听取榆树市人民法院关于2013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清理非法占用林地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通报榆树市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人事事项。
市法院院长王建红作《榆树市人民法院关于2013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武、市法院院长王建红分别宣读了提请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与会委员分组审议了两个工作报告及任职议案。
分组审议结束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了主任会议。听取与会委员分组审议情况。关于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将认真整理,积极吸纳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分别转交市政府、市法院办理。
主任会议结束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武主持会议。
会议采取按表决器表决的方式对于海洋等59名同志拟任榆树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议案进行表决。榆树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于海洋等59名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法院陪审员。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任职议案进行表决。榆树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王宏迪、才玉林、李成、李中萍、宋艳秋同志为榆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戴洪波同志为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申家超、刘向东、闫铁峰、孙晓东、邵晓明、杨春风、李合龙、李洪权、高建飞、鲁成荣、高凤学11名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忠兴为新任命的榆树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颁发任命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