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楼被弃管 居民物业各说各理
居民:物业擅自涨价,按原价交费被拒收;物业:物业成本增加,无法正常工作
物业和居民之间,总有些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而物业费“涨价”的问题,总是成为矛盾的导火索。最近,长春市南关区凯撒花园小区内,8号楼和10号楼就被物业弃管了。究其原因,还是“涨价”问题。物业称,原本每平方米0.8元(包含电梯费)的费用,难以收支平衡,无法进行正常工作,要涨价,引发居民不交物业费,最终导致弃管。
居民:
因涨价不交费 两楼遭弃管
“这两栋楼被弃管,因为这两栋楼不交物业费,我就住在其中一栋楼里。”凯撒花园业主腾先生说,虽然楼内有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但他并没有拖欠,“小区这么多年一直没涨物业费,涨4毛钱,我能接受。但有人接受不了,不交物业费。可物业现在对整栋楼弃管,我觉得不合理的。”
昨日,在8号楼旁的公告栏上,张贴着物业公司的声明:“物业公司决定从2015年7月13日起,对8栋、10栋停止物业服务,并逐步进行水电分离,对陈欠物业费进行硬性追缴”。在8号楼一个单元的电梯内,一张落款是小区业委会的“公告”说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标准。
说起为何不交物业费,住在8号楼的一位没有交物业费的居民说,“我们不是不交物业费,物业这是擅自提价,没有提前通知我们就涨价,我们不同意。”还有居民说,“我们想按照原来的物业费交,物业不收,所以我们才没有交。”
物业:
两楼属委托管理收费率不高
吉林省广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2002年小区建成一直为小区居民进行服务,至今已经13年。
物业罗经理说,小区一共10栋楼,476户居民,“8号和10号两栋楼和其他8栋楼是两个项目开发的,8号和10号是单位宿舍,而其他的是商品房。”罗经理说,8号楼和10号楼业主所在的单位和物业公司协商,让物业对两栋楼委托管理,“所以他们的费用和其他几栋楼的不一样。”
小区内,7、8、9、10号楼都是电梯楼,而7号楼和9号楼是商品房,所以物业费从入住起一直都是每平方米1.2元。而对于8号楼、10号楼则执行的是每平方米0.8元,“就在这样的优惠条件下,这两栋楼这么多年的收费率一直都不是很高。”罗经理坦言,小区物业费收取,2015年之前的收费率在75%左右,“我们经常是超前消费,等以后的钱到手了,再填之前亏损的,这是常事。”
2014年年底,物业承受不住巨大亏损,物业决定涨价,在涨价前,口头征询过三分之二业主的意见,“当时大家都没什么意见,所以我们才涨价,”罗经理说。
社区:
业委会处于交替期 会协调
小区所在的南关区南岭街道华阳社区,社区史书记说,8号楼和10号楼确实是委托管理的。而凯撒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目前正处于交替期,“他们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已经到期了,现在社区正在组织业主委员会改选。正处于业主委员会交替期。”史书记说,业委会成立之后,社区会和居民、物业一起协调。
物业费涨价需要履行怎样的程序?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朱大勇律师说:“物业费涨价,需经过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通过,书面表决,过半数同意后,再报物价管理部门,然后可以涨价。”(记者 鲍燕 实习生 史光远)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