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检验所举办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10.02.2015  14:28

1月30日,吉林省食品检验所举办了由全所人员参加的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培训班。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全程参加了宣贯培训。

前不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下发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落实新修订的这个《办法》,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行为,严格按照新规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的原则、计划、抽样、检验等开展工作,达到吃透文件精神,领会上级要求,了解掌握改革和创新点的目标,我所在这个《办法》实行前专门举办了宣贯培训班。

宣贯培训过程中,就《办法》所涵盖的总则、计划、抽样、检验、处理、法律责任、负责等共七章五十三条内容逐一进行分析讲解,并对《办法》所涉及的“完善不合格检验结论的报告通报程序”、“完善抽样检验信息的公布程序”、“完善不合格检验报告的复检程序”等八个方面的改革和创新点逐条逐句进行讲解。通过宣贯培训,不仅使全所同志了解掌握了《办法》的全部内容,还进一步强化了依规依法抽检的意识,达到了宣贯培训的目的。(省食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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