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检查组开展 “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在全国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精神,10月28日—30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化辰带领下,省“六五”普法检查组对我省通化市、白山市两地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进一步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省人大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吉林建设的决议》(以下简称“两个决议”)情况进行了中期督导检查。检查督导的主要内容是“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情况;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建议等。检查组一行19人,轻车简从,分别深入通化市、柳河县、白山市、白山市浑江区等地,听取所到市县贯彻执行“两个决议”情况汇报,召开有关教育、人社、工商、公安等部门有关领导及人大代表、街道社区和行政村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实地考察了社区、法治示范村和法治文化基地,查阅了各地有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文件资料。检查组成员对通化市、白山市的编制印发“六五”普法宣传资料、浑江区街路法治文化、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普法办事机构职能发挥等做法,分别给予了较高评价。
周化辰副主任在充分肯定“六五”普法工作成绩基础上着重强调,普法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公民的支持参与,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上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要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在全国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要求,深入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全面检查各地、各部门“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落实,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吉林作出新贡献。
其他市(州)分别以书面形式报告了“两个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