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通榆县检察院进行自侦部门集体廉政谈话
01.09.2016 01:36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苏峰 水田
为进一步强化自侦部门办案纪律,促进办案人员廉洁从检,8月29日,通榆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织自侦部门全体办案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冉志远参加会议并讲话。
院纪检组长贾峪川组织全体办案人员逐条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及《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相关规定》,并要求自侦部门全体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及各项党纪、政纪、检纪的规定,把纪律作为对检察工作的提醒和对检察干警的关心爱护,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和制度约束,严格规范在工作及生活中与当事人、律师交往行为,在平时的工作中做到“四个相互”: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抓好自身廉政工作,做到干成事、不出事。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冉志远要求全体自侦部门干警正确认识当前自侦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严格规范办案程序,严守检察工作纪律,找重点、抓突破,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形式,把全院2016年的自侦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据悉,院纪检组还将分别组织侦监、公诉、控申等内设机构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相应提出廉洁从检工作要求,努力实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保证省、市院以及县委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01.09.2016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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