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机关及派出院面向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10.09.2015  08:44

省检察院机关及派出院面向党政机关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化和改善省检察院及派出检察院干部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检察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检察官法》、《省检察院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试行),省检察院决定在2015年面向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竞争、择优的原则;

5.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确定人选的原则;

6.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

(一) 省人民检察院机关 28

1.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8人;

      2.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7人;

3. 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4人;

4. 工资、保险岗位1人;

5. 涉检舆情管理岗位1人;

6. 文字综合岗位4人;

7. 机要保密岗位1人;

8. 会计审计岗位2人。

(二)省检察院派出院 -- 长春林区两级检察机关 11

1.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3人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2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2. 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2人

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3. 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1人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

4. 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1人

文字综合岗位。

5. 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2人

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6. 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2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三)省检察院派出院 -- 延边林区两级检察机关 15

1.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1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

2. 吉林省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6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2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3. 吉林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5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3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4. 吉林省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3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四)省检察院派出院 -- 铁路运输检察机关 26

1.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4人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2. 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5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3. 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4人

文字综合岗位2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4. 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4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5. 白城铁路运输检察院5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1人。

6. 图们铁路运输检察院4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1人,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2.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报考省检察院机关岗位现任职务为正科级及以下职务,报考其他检察机关岗位现任职务为科员级;

5.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吉林省市、县检察院报考省检察院机关岗位的人员需具有5年以上检察院工作经历;

8.  报考者需服务期限届满;

9.  符合其他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专业条件

1.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男性,具有3年以上职务犯罪侦查或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犯罪侦查工作经历,具有国家司法考试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2.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具有3年以上刑事检察或刑事审判工作经历,具有国家司法考试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3.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具有3年以上公诉工作经历,具有国家司法考试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4. 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具有3年以上民事、行政检察或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经历,具有国家司法考试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5.工资、保险岗位:具有检察干部管理工作经历,在检察机关从事工资、医疗保险岗位工作3年以上;

6.涉检舆情管理岗位:具有3年以上网络信息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舆情管理和文字综合能力,具有网络舆情分析师职业培训资质证书;

7. 文字综合岗位:具有从事文字综合工作3年以上经历(报省检察院机关文字综合岗位人员具有在党政机关办公室、政研室专门从事文字综合工作5年以上经历);

      8. 机要保密岗位:信息安全管理专业、信息安全专业或通讯工程专业毕业,具有3年以上从事机要保密工作经历;

9. 会计审计岗位:会计审计专业毕业,具有从事会计审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10. 检察技术和信息岗位(计算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具有3年以上从事检察信息化工作经历。

四、选调程序、方法、时间

(一)发布公告

2015年9月6日,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发布省检察院机关面向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程序等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同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9日—2015年9月20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6:00,报名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南环城路3777号,省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室(省人民检察院正门东侧100米处)。报名者应携带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和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毕业证(学历证明)和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报名表(附照片)一式三份(报名表格式及填报要求见附件);

4. 报考所需的其它文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参加考试。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选调工作简章,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时间:2015年10月17日上午9:00

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闭卷

测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位专业知识两部分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数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时间:2015年10月24日

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能力类型和特点。

( ) 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在2015年11月初进行。将应试者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0:50的比例折合成总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职位数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分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两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

1. 体检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检一次,最后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考察

考察主要了解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侧重考察其政治素质、个人修养和实际工作能力。如考察人选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书面通知考察人选本人,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省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予以公示和办理调任手续

2015年11月中旬,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之后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

2015年省检察院机关面向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在省检察院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政治部负责具体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六、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 www.jl.jcy.gov.cn )为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信息发布专用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

0431-87082631(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0431-87082629(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附件:1.2015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及派出院面向党政机

            关公开选调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2.吉林省检察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