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龙井市人民检察院接受州检察院庭审评议

26.05.2016  13:05

      □李杨 

      根据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关于开展公诉案件庭审评议活动的通知》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出庭公诉水平,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5月19日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评议组对由龙井市人民检察院主任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辛某某贪污案的庭审过程进行评议,评议组成员由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车京熙副部长、吴树任主任检察官及朴允弼、孙永组成,部分市人大代表到现场参加观摩。 

      评议过程中,延边州人民检察院评议组从法律文书、讯问、举证、质证、答辩、公诉意见、仪表等多个方面对出庭公诉情况进行打分,全面考察司法行为是否规范。庭审后,评议组成员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进行现场点评,认为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并就如何创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素养提出了更好的建议和更高的要求。此次延边州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公诉案件庭审评议活动对基层院公诉水平的提升和尽快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和推进作用。 

      参加观摩的人大代表也纷纷表示,观摩庭审活动,一方面为人大代表的监督工作提供了途径和渠道,同时也为人大代表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是一次生动的反腐教育和法制教育课,今后将继续关注和支持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