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龙井检察院律师参与化解涉检信访案件

05.05.2015  16:02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关于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作为第三方在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特殊作用,龙井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了律师参与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工作机制。

  引入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检信访案件是龙井市人民检察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大胆尝试,也是今年控申工作的重点。从年初开始,我院多次与上级单位、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对此项工作的社会利好性、操作可行性和可能遇到的困难进行综合分析。在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后,2015年3月31日,与市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细致严谨的讨论。讨论决定成立律师参与涉检信访案件工作小组,研究解决了律师选任、经费保障、制度建设、责任分担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制定了龙井市人民检察院、龙井市司法局《律师参与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建立律师参与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后,我院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涉检信访案件或涉检信访人员缠访、闹访、不服检察机关处理结果时,将聘请律师参与化解。律师以中立第三方角度,可对信访人员进行释法说理、参加涉检信访案件听证会,提出法律意见、引导信访人进入信访法律程序,维护信访人员合法权益,形成以检察机关为主、司法局为辅、律师中立引导的多元化涉检信访化解格局。

  律师参与化解涉检信访案件,不仅能有效减少信访人员的抵触情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律师职业社会评价,还能以中立角度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检信访案件进行社会监督,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在更好的化解涉检信访压力的同时,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