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建设怎样抓?尹伊君检察长赴蛟河调研时指出,坚持问题导向 全力补齐短板 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稳步发展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与干警面对面交流
7月10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一行赴蛟河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倾听基层干警心声,了解基层建设现状,明确下一步基层发展方向。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车国庆,吉林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彦峰陪同调研。
尹伊君检察长一行先后来到蛟河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检办案区、扫黑除恶办公室和干警食堂,详细了解该院基层建设情况。“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做得怎么样”“在办的黑恶案件还有几件”“有几位未检检察官考取了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尹伊君检察长一边走一边仔细询问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干警向尹伊君检察长一行介绍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
尹伊君检察长一行在扫黑除恶办公室了解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尹伊君检察长听取了吉林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彦峰和蛟河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尽关于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在调研座谈时讲话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车国庆陪同调研
“蛟河市院是我定点联系的基层院,也是业绩考评试点院,大家畅所欲言,工作中有什么困难和好的建议都可以谈一谈。特别是员额检察官,你们在一线办案,对业绩考评工作最有发言权。”听取汇报后,尹伊君检察长与蛟河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交流讨论。检察官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感受、说做法、讲问题,尹伊君检察长认真聆听,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吉林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彦峰主持座谈会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蛟河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尽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尹伊君检察长还特别关注吉林市两级检察院“案-件比”较高的问题,他指出,“案-件比”直接客观反映了检察机关办案环节的质量、效率、效果,一定要深刻剖析数据较高背后的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做出精准、客观的判断,采取超常规举措,提升办案质效,降低“案-件比”。
尹伊君检察长对蛟河市检察院自身建设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坚持用政治建设引领检察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以落实“三个规定”为抓手,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二要坚持用作风建设带动检察工作。“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以上率下、求真务实、追求极致“三种作风”和敢于担当、敬业奉献、清正廉洁“三种精神”,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率。
三要坚持用业务建设推动检察工作。要狠抓工作落实,不能因为注重办理案件而忽视总结分析、调查研究等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工作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全力补齐短板,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稳步发展。
四要坚持用文化建设促进检察工作。文化建设利在长远,要营造蛟河检察浓厚的文化氛围,发挥检察文化育人作用,通过讲好检察故事、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文体活动等形式,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提升干警凝聚力。
尹伊君检察长一行与干警交流讨论 认真记录干警提出的意见建议
围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如何进一步深入开展,尹伊君检察长特别强调,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对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蛟河市检察院作为试点院,肩负着出经验、出成果的重要责任,要在认识上再提高,明晰工作思路,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设计具体指标,突出地方特色和亮点工作,因地制宜、因院制宜,积极构建具有本地特色、本院特色的考评管理体系。要在责任上再压实,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推进,调动全院干警,特别是一线办案检察官积极参与到考评指标设计中来,在办案中检验其科学合理性,及时修改完善,确保考评指标体系好使管用、有成效。要在效果上再强化,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真正通过业绩考评促进检察工作发展,优化核心业务数据,最终效果要体现在检察官身上,使检察官思想受触动,工作有改变。同时,吉林市检察院要加大督导指导力度,推动全市两级院业绩考评工作更好开展。
调研期间,尹伊君检察长会见了吉林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富民、蛟河市委书记王荣新,围绕蛟河市疫情防控、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扫黑除恶等工作展开交流,征求了对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省检察院、吉林市检察院相关人员参加调研。
座谈会现场
(文字:王馨 图片:董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