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检察院四项举措扎实推进案管工作

08.09.2015  12:44

  为更好的开展案件管理工作,延吉市检察院院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司改后的案件管理工作,要求工作人员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保证全院案件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交接无死角。改革后的案管工作,大部分人员都变成了“新手”,加之延吉市检察院案件数相对较多,各种复杂的情况也频频出现,案件管理工作不容松懈。对此,案管办迅速作出调整,明确责任分工,理顺工作流程,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协调相关部门,促进案件管理规范化。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协调,根据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结合实际,规范报送材料的内容及程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三是健全联络制度,加强统计衔接步正轨。自统一应用系统衔接以来,案管办加强了与各办案部门的联络,在每次导入并审查后及时将出现的问题反馈给部门联络员,让承办人及时改正录入的错误,避免因系统操作原因耽误正常办案工作,同时也从源头保证全院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四是遇问题定举措,积极查缺补漏。院案管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及时更新专业知识,积极做好工作安排部署,发现问题及时查证补漏,确保案件管理工作的职能得以充分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