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网:汪清检察院召开案件评查情况通报会

07.11.2014  15:41

  □汪宣

  近日,汪清县检察院召开了案件评查情况通报会。通报会就今年“人权司法建设年案件评查专项活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向全体干警进行反馈,重点是对评查中发现的执法过错、案件瑕疵等进行通报,旨在通过对问题的通报,督促全院检察干警深刻领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实质,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的差距,从而尽快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标准。

  此次会议通报了案件评查剖析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个案中个别问题和急需办理的事项,并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意见。

  这次“人权司法建设年案件评查专项活动”重点为2012年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评查任务。我院评查组严格按照上级及县政法委“人权司法建设年案件评查专项活动”的要求与评查标准,从案件事实、证据收集与论证、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法律文书、笔录制作及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评查。采取先由评查小组成员进行个人审查,再由小组集体商定拿出评查结论意见并呈报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开展工作。通过评查小组详细阅卷、翻阅资料、查阅相关法律规定、评查组集体讨论等程序,对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的审查评判。评查人员在评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问题的案件,就明确列出原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执法过错或瑕疵,并提出进行整改或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经我院评查小组对从2012年以来所有案件进行认真评查和剖析,从每一个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把握、案件定性、诉讼程序、办案效果、案卷归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评查。认为在实体方面,均能认定事实清楚,查找证据确实充分,对法律的适用等方面也很准确。在程序方面,能按照《刑诉法》的规定执行,但在一些细枝末叶方面却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在讯问的起止时间没有准确到时、分,只是记载到日期、填充式法律文书填写不完备、案卷装订不规范等问题,虽是小问题,不足以影响案件实体公正性,但会影响案件的整体质量。

  在会上副检察长闫巨波指出,这次案件质量评查对我们的日常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应当引起全院干警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各业务科室要针对案件评查剖析中发现的问题,明确包案人员,逐项逐条落实。要通过具体案件,从思想上找不足、找差距、找症结,让干警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执法效果等方面受到深刻教育,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全院要以这次案件评查剖析为契机,对问题案件进行分类梳理,深入研究,查缺补漏,把案件评查剖析的成果转化为健全的制度,为有效防范执法问题、促进公平公正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最后,检察长郑峰就如何继续深入开展“人权司法建设年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要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要把案件质量放在第一位,要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第二,领导要率先垂范,发挥带头作用。必须解放思想,敢于创新;做到虚心请教,善于借鉴,不断改进自身不足,切实提高办案质量,确保“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取得实效。第三,各科室要在短时间里,彻底纠正和解决通报中所指出的问题,并向院评查领导小组呈报书面的整改情况报告;第四,必须抓住当前这个一年办案时机中真正的黄金时段,要在每个办案人目前手头正在办理的案件上找准整改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杜绝已指出的类似问题又在实际办案中继续出现,防止通报整改与办案实践两张皮、走过场。

  会后,业务科室的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案件质量评查、分析,大家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程序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今后一定会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落实,不断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