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敦化检察院五项措施稳步推进司法改革
□郭艳敏 刘鸿雁
4月20日,敦化市检察院在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动员会上,被确定为2015年司法改革的试点单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改革“胆子要大、步子要稳”的要求,按照吉林省检察院“稳中求破、破中保稳”的改革要求,稳步地推进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初步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为保证改革工作的正确方向和改革工作的有序推进,成立了敦化市检察院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伯忠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敦化市检察院党组对改革非常重视,把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
抓好学习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检察长赵伯忠带队,包括主管副检察长、政治处主任和司改办的工作人员共6人参加了全省司法体制改革骨干培训班,对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及操作办法进行了深入学习。回来后,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及《员额内检察官选任方案》,政治处主任郭艳敏为全体干警讲解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改革要求、框架、政策、操作程序等事项,并印发了《司法体制改革相关问题》的小册子,人手一册,引导干警充分了解改革目的、改革内容,明晰工作机制,使每一名检察干警深化共识,做好个人的进退选择。
思想工作到位,领导带头表率:全院检察员、助检员共57人,按照省院改革方案设定员额内检察官占40﹪、预留5﹪的要求,本院员额内检察官按比例确定为28人,意味着将有一半的检察官不能进入员额,改革的压力很大。
面对这种现状,政治处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政治处主任郭艳敏主动放弃进入员额,把机会让给了其他同志。同时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本着对干警负责的态度,与每一名干警从司改精神及个人发展潜能等方面谈心,有一些老同志主动放弃进入员额,做出了牺牲,如案件管理中心高主任主动提出不进员额等等,留给年轻人更多的机会,最终缓解了压力,使员额改革顺利推进。在改革中兼顾了每一名干警的利益,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人员都分配到了适合的岗位上。
组织选任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按照省院员额内检察官选任的要求,认真做好员额内检察官的报名、资格审查、业绩公示、考试、民主测评和领导谈话等相关环节。特别是由本院自己组织的面试环节,强化细化,有条不紊。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组织,工作人员一律为非本院干警,考务组成员由市人大、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公安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组成,州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金哲同志和两名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每个环节周密策划,加强过程监督,强化重点环节监控,确保做到万无一失,真正让考生感受到公开、公平、公正。
整合内设机构,科学配备人力:按照“大部制”模式改革内设机构,本着优化人员结构、人岗相适应的原则,重新整合检察业务内设机构,细化工作岗位性质、职责,各部部长由副检察长或副检察长级别领导担任,各部门设置若干名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在人员分类上既尊重个人的选择,也讲大局讲纪律,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同时,统一组织安排人员岗位,做到人员各归其类、各负其责、各尽其才,使得人岗相适应,促进检察事业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