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检察系统15集体20个人获“六五”普法表彰
本报北京6月2日电(记者徐盈雁)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全国检察系统共有15个集体荣获2011年至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名个人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召开大会,表彰“六五”普法期间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动做好“七五”普法工作。
检察系统15个先进集体分别是: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河北省武安市检察院、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派驻大窑检察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厅、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检察院、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福建省三明市检察院、河南省检察院宣传处、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广东省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重庆市检察院、贵州省检察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察院。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章春燕、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民事检察厅检察员田毅、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龙雨荣获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陕西省检察院教育培训处助理检察员陶程、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元冰凌、湖北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助理检察员肖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阿依克孜·黑牙孜、山西省阳泉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石文亮、吉林省检察院刑事检察部主任检察官黄新、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韦贵莲、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廖荣文、湖南省岳阳市检察院宣传教育科科长方胜、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检察院副主任科员温绍政、海南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主任科员李雪峰、重庆市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侯映雪、云南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朱春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周广慧等人荣获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天津市南开区检察院未检科科员李俊海、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黄兰英、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副主任科员蒲昌迅荣获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原载于6月3日《检察日报》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