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检察文化建设要把握着力点探索新方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党的全会历史上第一次专题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前进方向,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者、推动者、实施者,应当及时把检察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升自身软实力、公信力、战斗力,并在丰富和传播法治文化、凝结法治共识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深刻认识检察文化建设对促进新时期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体现一个国家综合实力最核心的、最高层的,还是文化软实力。法治建设、检察事业也是如此。
首先,检察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应该走在前、作表率,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以及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价值理念,内化为检察干警的个人信念,外化为全体干警的自觉行动,固化为检察工作的基本遵循。
其次,检察文化建设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有效途径。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既要通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来赢得拥护,也要通过文化润物无声的引导来树立信仰。四中全会要求“谁执法谁普法”,检察机关应该充分发挥先进检察文化的强大生命力、感染力和辐射传播功能,向全社会弘扬法治理念、正义理想,传播检察正能量,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法律靠得住、司法机关信得过,促进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氛围,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再次,检察文化建设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检察文化建设是“塑魂”工程,涵盖着理想信念、价值追求、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等方方面面,在凝聚人心、激励斗志、规范行为、陶冶情操、营造氛围、树立形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性机遇,检察机关更应该突出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激发广大检察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引导干警在检察事业大发展中实现自身价值,让每名干警的努力汇聚成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整体合力。
深入把握新时期检察文化建设的着力点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上的“钙”。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统领检察文化建设,确保检察队伍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融入检察队伍建设的全过程,转化为检察人员的自觉追求,让干警做到不为情所困、不为利所动、不为名所扰,履行好自己的神圣职责。吉林省检察院为此组织了专题党课讲座,举办了理论学习大讲堂,引导检察干警对“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等问题有清醒、正确的把握,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深刻认识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路才能越走越宽,发展才会越来越好。
二要凝聚发展共识,找到“最大公约数”。最广泛地达成共识,才能最大程度凝心聚力、更好地推动发展。近年来,吉林省检察院每年都组织全省检察干警就检察工作朝什么方向发展、如何发展等问题,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进行谋划。2013年,吉林省检察院经过充分调研、反复征求各方意见,研究确定把“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作为全省检察工作的总基调。“务实”,就是实事求是、扎实干事,不搞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规范”,就是完善制度、从严管理,坚持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创新”,就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科学”,就是立足当前、放眼未来,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正确把握工作中的重大关系,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协调发展。对此,全省检察干警充分认同,并以很高的工作热情全面践行,总基调的导向作用得到了全面、有效的发挥,全省检察工作又有了新进展。
三要建设制度文化,立规矩、守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让制度这个“软实力”对检察人员的行为形成“硬约束”。在制度文化建设中,要按照科学、管用、精简等原则建章立制,更要突出抓好制度落实,只有制度被自觉遵守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制度文化建设才算真正见到成效。吉林省检察院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现存制度进行全面立改废补,清理了过期失效制度200余项,对于保留的制度作出针对性完善,对办案、办公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什么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形成了有机的制度体系,并通过案件管理、检务督察、检务督办等手段狠抓落实,制度权威得到进一步确立,干警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按规矩办事已经成为全省检察机关的新常态。
四要提升干警素养,“打铁还需自身硬”。干警素养不等于业务素能,检察干警的专业素质普遍较高,但由于工作需要和时间有限,在学习的时候往往过于侧重法学理论和检察业务,在知识结构上就可能有所欠缺。为此,吉林省检察机关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开办了检察文化大讲堂,组织干警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党和国家领导人经典言论,广泛涉猎哲学、社会、经济等各方面著作,为广大干警丰富知识、增长才干营造了学习、思辨、创新的良好氛围。
五要扎根检察实践,向文化建设要“生产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衡量检察文化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吉林省检察机关把检察文化建设和检察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引导检察干警在依法履职中展现自身的优秀品质、过硬素质、人格修养,在执法办案中传递出检察文化建设形成的理念、风范和形象,推动了检察文化建设在各个检察业务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省有53%的检察院被评为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检察业务工作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
积极探索检察文化建设的方式方法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检察文化建设的根本在于检察干警,应该把检察干警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一方面,要做好“普及教育”,尽量让每名检察干警都参与到检察文化建设实践中来,尊重干警的首创精神,让干警的自身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要为干警营造宽松、温暖、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有困惑大家解,有困难大家帮,把暖心聚心工程做细做实。
二要建好用好载体。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同检察文化建设结合开展。通过检察文化建设巩固和深化教育活动成果,通过教育活动提升检察文化建设内涵。为丰富载体建设,吉林省组建了省检察官文联,并指导成立了演讲、摄影等9个直属专业协会,组织了“中国梦的检察力量”主题演讲比赛、“吉林检察印象”主题摄影展等活动,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为拓展宣传平台,最高检开通了检察文化网,吉林省检察院建成了吉林检察展馆、开通了“吉林检察文化网”,着力打造集历史资料展览、图书报刊阅读、艺术作品展示、文化活动交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检察文化建设平台。
三要突出建设特色。坚持“百花齐放”,检察文化建设才会姹紫嫣红、多姿多彩。一方面,检察机关各部门的工作理念各有侧重。比如,办公室注重优质高效、勤勉务实,反贪局注重析疑破案、惩腐肃贪,计财部门注重强保障、严管理等。另一方面,各院也有自己的特点。有的地处边疆,有的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地等。这就要求检察文化建设在突出特点上做文章、下功夫。吉林省检察院提出“一地一品”,注重突出各院检察文化的特色,在全省建成了16个检察文化特色院,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要注重榜样带动。要建立争先创优机制,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运用典型的力量鼓舞士气,激励广大干警学先进、赶先进,带动更多的个人和集体成为先进典型,从而推动检察文化、检察工作的整体提升。吉林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身边的力量”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更注重让身边人、身边事去打动人、感染人,营造了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2012年以来,共有170余个集体和近30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形成了先进典型的“集团优势”。
五要立足长远规划。检察文化建设是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要长规划、短安排,一张蓝图干到底。吉林省检察院制定实施了“基层基础建设提升五年工程”,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重要方面纳入其中,一年一个抓手、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并制定了《吉林省检察文化建设指导手册》,实施了“检察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工程”,努力为检察文化建设夯实基础、积蓄后劲,让检察文化为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强劲动力。(作者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