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着重强化三项重点工作。”
恪守初心勇担使命,在抗击新冠疫情中贡献检察力量
新春伊始,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安图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织全院干警积极应战,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抗疫中守初心、担使命。依法快速办理涉疫情犯罪案件2件2人,其中办理的尤某妨害公务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源头防控,与行政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工作协作机制;全面助力复工复产,对县中心市场、县域内畜禽养殖户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组织党员干警深入村屯、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检察干警在疫情防控中的突出表现,赢得了社区居民一致好评。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
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做好保平安、护稳定各项工作,为推动安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保障社会安定,守护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2件42人,批准逮捕23件31人,同比分别下降72.94%和75.59%。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4件336人,提起公诉155件242人,同比分别下降10.4%和上升7.07%。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6人,分别占受案人数的26.19%和10.71%。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264人,占审结案件人数的92.96%。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起公诉华某某涉恶团伙犯罪案件1件3人,提出抗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扎实推进“六清”行动,补齐弱项短板,坚持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圆满完成线索清仓、案件清结、行业清源等“六清”总目标。
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认真落实党中央脱贫工作精神,严格执行“四个不摘”要求,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3余万元,致力维修村部基础设施、美化乡村庭院、发展养殖业等精准扶贫工作,为贫困户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贯彻落实《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办理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残疾人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为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把心系百姓、扶贫助残落到实处。
全力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优势,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快速办理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对民营企业者轻微犯罪依法不起诉1件2人,最大程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因地制宜开展“六稳”“六保”服务活动,对县域内三家重点矿泉水企业进行实地走访,为民营企业提供检察服务。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倾听民企呼声,增进司法认同。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关于办理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违法犯罪案件暂行规定》,汇聚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强大合力。
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障。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投入50余万元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和“一站式”办案场所。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组织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巡讲及“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等系列活动。探索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察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5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做到惩治犯罪与观护帮教同步推进。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在维护司法公正中履行检察职责
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全面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立案6件、撤案13件,书面纠正违法11件,依法纠正遗漏犯罪事实6笔,依法追诉犯罪嫌疑人14人,提出抗诉5件9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加强监管场所的监督力度,完善监管监督程序,确保监督程序依法规范开展。督促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社区矫正人员146人无漏管脱管现象。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以民事虚假诉讼、执行监督为突破口,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全年共提请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执行检察建议3件、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件,息诉罢访3件。张某某等“农民工讨薪”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务实开展行政诉讼监督。探索建立多元化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共办理上级院交办行政审判监督案件3件、提出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检察建议40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5件,行政机关均接受并整改完毕。
大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报送上级院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通过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监督,配合相关部门争取财政资金,每年投入16万余元解决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通过开展国有土地租金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收缴企业长期拖欠的国有土地租金600余万元。
积极加强自身建设,在锤炼队伍建设中提升检察能力
紧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建设要求,认真落实“三种作风、三种精神”,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为检察事业改革发展厚植根基。
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开展全省政法机关“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 纯洁政法队伍”专项整治活动,深刻吸取“平安经”事件教训,组织全院干警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主题研讨、党内重要法规专题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政治轮训等载体活动20余次。班子成员围绕政治建设不到位、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和监管不到位三方面,查摆具体问题17项,全部整改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认真执行高检院“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锻造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司法体制改革在巩固中深化。全面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围绕质量、效率、效果等考评内容,设置符合实际、有效管用的本地化考评项目指标,切实发挥业绩考评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深化运用“案-件比”,把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落到办案中,“案-件比”由年初1:1.9优化到现阶段1:1.28,位居全州第一。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在规范司法行为中完善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检察事业置于各界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报告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积极向人大代表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入践行“以公开促公正”的司法理念,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案件公开听证6次。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运用门户网站及“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及信息共计50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建立检察业务数据定期发布制度,每季度以白皮书形式向社会发布检察办案业务数据,全年公开程序性信息269件,重要案件信息40件,公开法律文书192件,更加务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时期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司法诉求还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不协调,各项检察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专业化人才短缺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着重强化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稳进,主动服务大局发展。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围绕落实“六稳”“六保”,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积极巩固脱贫成果。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深化落实,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入开展抗联斗争遗迹、红色遗址保护,黑土地保护和松花江流域(安图县段)保护等专项行动工作。
三是持续提升,加强检察自身建设。深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彰显司法体制改革质效。以全国政法机关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