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温暖人心 ——梨树县院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回访考察侧记

22.03.2018  19:21

  “孩子无知不懂法,犯了罪,是检察官给了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感谢检察官,感谢党,孩子一定好好改造。”在梨树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石某回访考察时,石某的老父亲动情地说。

  2018年1月8日,犯罪嫌疑人石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石某的父亲及亲属多次来到检察机关,向检察机关哭诉着其家庭的不幸,犯罪嫌疑人石某有过两次婚姻经历,二婚妻子在石某犯罪后也离他而去,扔下三个未成年的孩子,父母又年势已高、体弱多病,无法承担家庭的重担,生活难以维继,希望检察机关能对石某宽大处理,使其早日回归家庭。在审查过程中,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先是向侦查监督部门了解石某的逮捕条件和犯罪行为,再问询看守所工作人员其在押期间是否有悔罪表现,最后还和其本人进行了谈话。经过多方了解,最终确定石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已经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和悔罪意识,其社会危险性大大降低,遂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对石某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2018年2月13日,石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同时,今年以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实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跟踪回访机制。回访内容包括对审查羁押必要性的案件逐人建立档案、不定期向办案机关单位了解案件诉讼进程和案件变化等、制作并填写《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回访表》,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实地了解其变更强制措施后认罪、悔罪情况、生活状态及表现等。通过开展审查回访制度,打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最后一公里。”有效降低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社会风险,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果,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