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整治夏季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21.07.2016  11:34

  从7月上旬开始,梅河口市公安局针对辖区夏季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上升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整治各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竭力减少摩托车重特大交通事故。 

  齐抓共管,突出重点。该局立足辖区实际,突出管理重点,加大摩托车检查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即:该处罚的,一律依法进行处罚;该拘留的,一律依法进行拘留,坚决杜绝“说情关”。对于农村地区易出现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报废车上路,联合各乡镇派出所,严厉打击。同时突出常态联合整治机制,定期对摩托车交通违法开展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伞具等交通违法行为。与此同时,该局还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广大群众通过来信、来人、来电等形式,举报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顿辖区道路秩序,将摩托车违法势头压下去。

  科学勤务,重惩酒驾。针对当前摩托车酒驾率较高的实际,根据摩托车行驶特点和规律,该局及时调整勤务模式,积极开展摩托车夜查行动,严查酒驾违法行为。通过总结分析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在晚上20时30分至22时30分这一时段,集中警力统一开展集中查处行动,并加大梅河大街、长春花园路段、站前路、梅河大桥、建国大桥等道路的巡逻密度,强化对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规范执勤,严格执法。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敢于执法,善于执法,严格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伞具等违法行为。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该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报废摩托车和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伞具、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守法文明交通的习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电视宣传、短信群发、微博、微信等措施进行广泛的宣传,有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整治行动的知晓率,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为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