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端午节前夕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
为巩固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端午节前夕,梅河口市纪委对2015年以来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梅河口市红梅镇城建所所长朱春华违规收费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朱春华在任红梅镇城建所所长期间,该所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违规收取城市配套费合计24.8万元,用于职工工资和办公经费等项支出。经梅河口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朱春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梅河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于仁库违规收费、乱发补贴问题。2012年至2014年,于仁库在任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该大队在没有收费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向其辖区停车场内停靠车辆收取占道经营费合计15.76万元,用于办公经费等项支出;2013年至2014年,于仁库所在大队违规给职工发放岗位津贴、补助合计7.55万元。经梅河口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于仁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梅河口市图书馆馆长范吉胜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3月28日下午,市图书馆馆长范吉胜违规使用单位公车载着其妻子在超市购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梅河口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范吉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机葛万彬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0月1日至10月7日,葛万彬在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机期间,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办理个人事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梅河口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葛万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这4起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强化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党章党纪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扩大成果,不断深化。紧盯端午、高考等重要节点,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管住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强化“不敢”的氛围。
据吉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