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梅河口检察:让羁押必要性审查过程更加阳光、透明
近日,梅河口市检察院召开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 对 犯罪嫌疑人吕某涉嫌故意杀人(未遂)一案是否需要变更强制措施举行听证会进行审查 ,该案承办检察官、侦查机关办案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家属及辩护律师参加会议。
01案情回顾
今年10月,犯罪嫌疑人吕某到其哥哥家中索要债务,因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哥哥)不偿还债务,双方发生争执。在争执中,犯罪嫌疑人吕某在客厅茶几上取尖刀一把,刺向被害人,被害人手、脖子被刺伤(轻微伤)。犯罪嫌疑人丈夫张某及时赶到,将被害人送到医院抢救,犯罪嫌疑人吕某到新华派出所投案。
02听证会上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汇报了本案基本事实和证据,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依据。被害人在听证会上表示,犯罪嫌疑人吕某系其亲妹妹,由于自己借钱不还,出言不逊,引发争执,过错在先,早已谅解了犯罪嫌疑人,并且正在与家人研究还款办法,希望司法机关从轻处理。
本案辩护律师表示:“犯罪嫌疑人吕某是一时冲动犯了罪,现在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吕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得到了被害人谅解,且两人为亲属关系,故申请对吕某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保证不能有社会危险性”。
03同意变更强制措施
侦查机关认为,本案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吕某系初犯、偶犯,系杀人未遂,主动投案,其认罪态度较好,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考虑到与被害人的亲属关系,同意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丈夫表示:“如果妻子能被取保候审,我宁可什么都不干也能看着她,保证她不会有任何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
梅河口市检察院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结合调查获取的证据,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吕某变更强制措施。
办案人员表示,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措施,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人权,采用邀请司法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及诉讼参与人参加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多方意见,能让检察机关在社会监督下办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让审查过程更加阳光、更加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