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环保局强化环境执法成效显著

14.01.2016  11:50

 

  

      梅河口市环保局不断优化环境监管模式,建立环境监管长效机制,通过严查、严管、严处,实施铁腕治污,消除各类环境隐患,环境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取得明显成效。    网格监管执法全程留痕   梅河口市环保局采取“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模式,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根据梅河口市污染源数量、分布、监管任务等情况,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划分成23个监管网格,制作了电子版图,分块标识,明确监管层级、落实监管责任。环境执法做到环境监管固定痕迹。针对环境保护领域,围绕查排污许可证,查污染物,查“三同时”落实,查环评,查治污设施,查违法行为等“六查”,做到检查有计划、现场有笔录、当事人和执法人员有签字、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案件移交有清单等“六有”。做到执法办案锁牢痕迹。锁定立案、调查、审批、告知和送达等办案重点环节,按照立案及时、取证确凿、审批齐备、告知记录、送达到位,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健全执法办案程序,明确办案人员责任,锁定办案痕迹。2015年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共检查企事业单位188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54户、三产服务业574户,饮用水源地一个,工业园区一个,违法事实录入44个。    规范自动监控平台管理   梅河口市环保局强化污染源现场端的运行管理,确保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有效性考核,严格执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对异常、缺失数据进行修正和补充,确保监控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维护、更新工作。加大国控污染源现场监察频次,全力保障自动监控设施稳定运行,截止目前梅河口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平均达到98.89%,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达到99.3%。    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梅河口市环保局建立了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打击环境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与司法部门无缝衔接。成立一把局长任组长的案件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络会议,及时通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研判环境违法犯罪形势,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整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行政执法资源和刑事司法资源。建立了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要强化责任限期办结,对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为环境污染执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树立环保执法的权威性。近两年梅河口市环保局配合相关部门完成43台燃煤小锅炉撤并改造任务,2015年与各部门联合执法共出动120余人次,查处20户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等环境违法行为,协调农电部门依法断电1户,处罚到位金额63.8万元。    行政处罚做到“五级连审   为了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梅河口市环保局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并设日常工作小组,每月例会1次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文书严格执行案件审理程序,先由承办部门负责人首先审核和整理文字及照片资料材料把握第一关。然后是承办部门主管副局长审核,核查案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第三关是法制科长审核逐条审检查案件所应用的法律条款是否准确。第四关是法制科主管副局长审核,进一步查看案件资料运用法律条款的准确性以及是否存在漏洞。最后是一把局长最终审核,整体控制案件的移交司法衔接程序。案件审理委员会形成的意见为最终意见,任何成员不得随意更改,如需调整更改,需案件审理委员会重新召开会议讨论,重新做出修改调整意见。2015年梅河口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21个,案件移交2个,实施查封企业1家,停产整治1家,有效震慑了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