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四举措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梅河口市牛心顶镇森林防火演练现场 图片来源:梅河口市政府办
近几年来,在森林防火工作上梅河口市按照上级森防指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采取四项举措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实现了61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工作目标。
(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把森防工作落到实处
每年年初,梅河口市都会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指导性文件,周密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市、乡、村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措施、责任落实到位。连续五年采用市级领导及森防指成员单位全员包保,两办督查室随时抽查的森林防火领导检查方式。市森防指多次到乡镇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清明节”、“五一节”、“十一”等高火险时段市级领导和森防指成员单位领导都到包保单位检查、督促森林防火工作。在森林防火紧要期多次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专项部署各阶段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各项森防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乡(镇)在防期前都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为做好全年工作打好基础。
(二)全方位宣传发动,确保不留死角死面
全市各乡镇切实把宣传教育当做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都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以“彩旗工程”为主要形式,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关键时段、重点防火日,市森防指利用手机飞信,及时宣传、提示有关人员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因险施策。在全市野外火源整治行动时,各乡镇结合网格化管理,组织动员所有包片干部深入到农户签订森林防火区禁烧秸秆承诺书,实施高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宣传教育,面对面讲解和动员农民群众改变农田剩余物堆放和点烧方式,做好思想教育和发动工作,并逐户确认地块、落实责任,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宣传单、条幅、标语和“十户联防”公约等宣传手段,把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宣传到户、到人,把工作做到细微之处,在林区广大群众中形成广泛共识。
几年来,梅河口市共建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碑80余处;虎威威森林防火建筑物10处;每年更换“12119”宣传彩旗8000余面。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双预案”落实到位
近几年,梅河口市向国家林业局争取森林防火项目资金500余万元,用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用于新建及维修4座瞭望台,新建600㎡扑火队营房,购置了扑火器具1500余台(套),切实提高了梅河口市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综合保障能力;梅河口市多次举办森林防火培训班,对全市森林防火一线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全市各单位也根据本单位实际对扑火队伍做出了调整,充分做到扑火组织、人员、工具、通讯、车辆五落实,严格落实“双预案”。各级各类扑火队进入防期后,都认真开展森林防火业务训练,确保发现火情做到快速反应,力求打早、打小、打了。全市19个乡镇、10个林场每年都进行森林火灾扑救演练,从扑火队伍的集结出动、扑火机具使用到指挥员现场指挥作战等方面检验扑火队伍的战斗能力。
(四)加大火源管理力度,确保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每年春、秋两个防期,全市都会统一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由市领导带队,市督查指挥中心、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组成专项整治行动组,加大执法力度、巡查力度,有效遏制了野外私烧乱点现象。各乡镇、林场也都采取组织“战役”的方式全面禁止野外用火,做好督察工作。加派人员进行晚间巡查督导,坚决扼制住晚间偷点乱烧现象。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梅河口市2016年获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授予的2013—2015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