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桦甸检察院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

18.12.2014  14:29

   

  □高俊国  吴 越

  近年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在执法办案、服务民生、帮助困难家庭和群众过程中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感化,对困难学生给予特殊的帮扶,建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组织专人到各个学校普及法律知识,在关心、爱护未成年成长教育活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被吉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吉林市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