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打掉一非法捕蛇、收购的违法犯罪团伙

15.06.2015  12:14

  

  近日,桦甸市森林公安机关经过周密侦查,一举打掉一个非法捕蛇、收购的违法犯罪团伙,涉案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6月10日,桦甸市八道河子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八道河子镇半截沟屯村民顾某某在家非法收购野生蛇。当天21时许,民警依法对顾某某家进行搜查,查获有5个丝袋子装有王锦蛇、乌苏里蝮蛇共278条。据顾某某交待,这些蛇是从八道河子镇杉松村王某某处收购的。

 

  民警连夜出击,于24时许将王某某抓获。突审中,王某某供认了6月10日他伙同村民姜某某、逄某某、赵某,携带自制工具到桦甸市常山镇北大岭与丰满区旺起镇交界处山里,非法猎捕野生蛇的犯罪事实经过。

 

  顾某某称,他非法收购这些蛇之后,王锦蛇以每斤25元卖给饭店,有剧毒的乌苏里蝮蛇则以每条15元卖给取毒的收蛇人。

 

  经桦甸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鉴定,涉案收缴的278条蛇,全部是野生自然生长的成年蛇。其中,王锦蛇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乌苏里蝮蛇已被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

 

  办案民警介绍,按照相关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50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6月12日,民警驱车来到苏密沟林场,将278条蛇放归大自然。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取保候审。(江城日报记者/朱力勇 编辑/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