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召开煤矿事故通报警示会

21.02.2017  01:36

 

              2月16日,桦甸市安监局在民安(吉林市)矿山救援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近期两起煤矿事故通报警示教育会。桦甸市安监局局长周兆龙主持了警示教育会,吉林市煤监站党组书记、站长孙域、吉林市煤监站科长冯畅出席会议并通报了事故的情况。桦甸市安监局副局长赵志宽及煤监大队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桦甸域内的煤矿及油页岩矿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重点通报分析了“辽源市山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29”窒息事故”及“延边凉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5”运输事故”情况,这两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 煤矿企业及其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红线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弱化,现场管理不到位; 二是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三是 安全管理不到位; 四是 安全教育流于形式; 五是 未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会议要求:各煤矿及油页岩企业要严格执行通风管理制度,特别是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面,不得停止局部通风;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机构,着力解决瓦斯防治机制基础工作薄弱、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要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和日常维修检查,强化监控设备调校、测试、巡检工作。

              会议强调:煤矿监察大队要加强对煤矿及油页岩企业采空区、盲巷、密闭管理,督查企业建立完善并认真执行采空区、盲巷密闭管理制度,对于废弃和暂不使用的井巷,必须及时封闭并严格管理,防止窒息等事故发生;要加强节后煤矿复产复工安全监察,对未履行复产复工审批程序擅自复产复工、带隐患复产复工、不具备复产复工安全条件的煤矿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上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