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人民法院实现庭审直播
松花江网讯 近日,从桦甸市人民法院附近经过的市民突然发现,法院门外通常播放法院动态、法律知识等内容的LED显示屏上竟然出现了法庭庭审的画面。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庭审在显示屏上直播了全过程。这是桦甸市人民法院首次采用LED显示屏的方式同步直播庭审。
为弥补传统信息发布滞后性和单向性的缺憾,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氛围,彰显社会公平与公正,桦甸市人民法院开创了LED屏进行庭审直播这项新举措。
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庭审被确定为首个直播庭审案例。今年3月,被告人高某与邻居贾某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高某持水果刀将贾某右侧肺部攮伤,致贾某右肺损伤,构成重伤二级。归案后的被告人高某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过审理,桦甸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犯有故意伤害罪。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半个小时。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严格按照刑事案件审理的程序组织开展庭审工作,主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
庭审结束后,观看庭审直播的群众表示,通过观看庭审直播,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有更加全面、直观了解,进一步增强了法制意识,提高了法律知识水平。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庭审直播,要求审判人员要有更高的掌控局面能力,考验法官对各项法律的熟悉程度和适用能力,从而促进法官提高自己的职业素质,规范法官言行,进一步推动司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据了解,桦甸市人民法院今后还将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具有一定法制教育意义的案件定期进行直播,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扩大普法宣传的方式,向市民进行普法宣传。 (通讯员/张沐 记者/璩竹林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