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一农民为保“小片荒” 毁坏珍贵树种栽红松

12.06.2015  11:33

6月2日,桦甸市森林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因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所导致的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涉案犯罪嫌疑人孙某为了自己私利,砍伐国有林地内的树木并栽上自己购买的红松苗,非法侵占的国有林地,最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5月23日,  桦甸市大勃吉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桦郊乡沙河子村东沟内国有林木被他人砍伐。受案后,民警们立即驱车赶往现场。经踏查,在苏密沟林场国有林班内有大量天然林木及灌木被砍伐,树枝杈被堆放一边,砍伐的树木种类中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黄波罗10余株。

案情重大,办案民警高度重视,迅速在周边村屯进行案件调查工作,并报请 吉林 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近一周的调查后,沙河子村和平社农民孙某进入办案民警的视线,于6月2日被依法传唤。

在对孙某的讯问中,办案民警对其进行了耐心的政策教育,最后孙某道出了实情。原来,在今年的清收还林工作中,苏密沟林场林政人员多次找到孙某,要求其在本屯东沟侵占的林地必须停耕还林。他看到已耕种多年的“小片荒”将要还林,会影响他家的经济收入;如果不还林,林场要无偿收回。思来想去,他想了这样一个“巧”办法,于是在今年5月14号左右,他拿上刀锯和镰刀,在无任何审批下,在自己耕种的林地边缘处清理出一块林地,把国有林木砍伐后栽上自己购买的红松苗,准备在造林验收时顶替自家的还林任务面积。

办案民警聘请林业技术人员,在犯罪嫌疑人孙某现场指认下,实地对被砍伐的树木种类及林地属性进行测量。经勘验,孙某在桦甸市苏密沟林场内共清理、侵占国有天然林林地面积871平方米。砍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黄波罗树共17株,其中天然实生黄波罗树12株,天然萌生黄波罗树5株。   

6月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孙某因涉嫌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吉林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文化报(李洋  通讯员  雷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