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龙井检察院案管办四步走完善律师接待工作

16.05.2016  18:34

      □江思旋 

      近几年来,龙井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建章立制,完善基础设施,细化接待职能,加强检律联系,坚持“四步走”的工作方式,更好地保障律师合法权利和促进律师依法执业。 

      第一步深化认识,明确工作思路。充分认识到当前律师接待工作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发展机遇,结合修改后的刑诉法,加强学习研究,切实做好法律修改后与案管部门接待律师的应对工作。研究制定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指南》、《接待诉讼参与人行为规范》等文件,规范了案管接待人员的工作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行使权力。 

      第二步规范管理,确保律师接待工作优质开展。律师接待场所是检察机关对外窗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院设立了独立的律师接待室,并配备了专用阅卷电脑、复印机等必要的硬件设施,确保律师接待环境舒适化。并根据律师接待工作的实际需求,分别建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预约登记表》、《律师接待登记表》等,对预约登记、律师身份信息、阅卷内容等进行详细登记备案,形成律师阅卷接待的档案材料。确保律师接待环境舒适化。 

      第三步细化流程,保障律师接待工作规范化。2011年以来,我院制定并印刷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指南》,详细阐述了预约、查验手续、转达有关申请要求或移送有关书面材料、查询案件信息和阅卷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明确了接待工作范围,并且在每个环节中都详细说明了工作流程,推动了辩护人接待工作透明化和规范化,同时理顺了案管部门与办案部门的业务分工,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 

      第四步创新思维模式,深入推进律师接待工作。一是改变传统阅卷方式,我们为律师提供了在电子案卷材料上附加了“本复印卷宗仅限该案律师使用,如有流失,需承担法律责任——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字样的不可编辑的水印卷宗,无论是复印出的纸质案卷材料还是在电脑上观看的电子案卷材料都会浮现出水印,既防止了律师滥用案卷材料又简化了繁琐的程序,受到了律师的一致好评;二是开通了微信案管服务平台和提供短信服务,搭建起了与律师交流新的桥梁,是检务公开的新方式,也是服务律师的新渠道;三是运用电子卷宗制作系统将案件制作成电子卷宗,方便有需要查看的律师在接待室电脑上查看卷宗扫描件,提升了律师接待服务水平,也实现了无纸化阅卷的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