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发布十大侵权案例:中信城浅山卖车位坐地起价

11.03.2015  15:52

  想足底按摩,结果遭遇人身伤害;想买“三人位”沙发,结果送来“两人位”……去年哪些事件让消费者烦心?10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4年侵权案例,警醒消费者:购物有风险,消费需谨慎。

   开发商卖车位坐地起价

  【案例】

  消费者赵先生投诉称,2013年9月,其在净月开发区的中信城浅山购买了一套住宅,同时想购两个车位,当时接待的业务员为他们挑选最好的车位,最高单价为19万元,扣除掉推广活动费,实际单价为18万元。但认购时,另一接待员推荐的中档车位价格已经涨到20万元,实际价格为19万元。消费者认为代理商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

  【点评】

  《消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