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 今起长春交警严查违规“黄标车”

04.01.2015  23:36

  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针对“黄标车”的治理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长春交警将成立治理“黄标车”机动小分队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小长假期间,对于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长春交警以教育为主,从4日起,将严查这种违法行为。

   发现违章“黄标车”电话举报它

  2日,记者跟随民警在路面上对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查处,假期当中市区内的机动车相对较少,“黄标车”更加鲜见。“大多数的司机都知道市区内禁行‘黄标车’的规定了,所以违规的车辆很少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郑冠楠警官说,他6时就来到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会处的岗点,截至11时,仅仅发现了一辆“黄标车”。

  光谷大街与达新路交会处执勤执法检查卡点的民警表示,从1日6时开始截至2日12时,仅发现一辆“黄标车”进入四环路以内,“我们已经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该车辆也已经驶出四环路。”

  交警部门也欢迎广大市民及时发现,积极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行驶环境。如果市民在四环路内发现“黄标车”,可以拨打0431-87654321进行举报。

   常态化管理“冒黑烟”车辆

  “长春交警已经完成了对‘黄标车’禁行标志选点位和标志版面设计工作,共设计了78处禁止驶入标志,涉及48个路口、9座立交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陶洪杰处长说,在市区内主要街路选点安装大量的宣传标牌、标语,在四环路周边适当位置选点安装提示标牌。

  长春交警将对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并在全市范围内定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并抽调专职警力成立治理“黄标车”机动小分队。

  据介绍,在城市主要街路和路口,交警部门设置了20个治理“黄标车”执勤执法卡点,对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视线内的“冒黑烟”车辆进行常态化管理。

  在目前与环保部门组建流动环保检测执法小分队的基础上,长春交警还将从每个城区大队各抽调三名警力、每个开发区大队各抽调两名警力,加入到流动环保检测执法小分队队伍中,与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整治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车辆。(记者  李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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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黄标车”限制通行措施通告》,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每日6时至20时,四环路以内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四环路以内区域包括:西湖大路-超达大路-南四环路-卫星路-世纪广场-世纪大街-南湖大路-洋浦大街-102国道-龙湖大路-北四环路-西四环路-西湖大路合围区域(不含以上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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