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稳步推进
柳河县按照省厅“三年清收,五年还林”的要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林地清收还林工作取得了阶段成果。截止目前,已收回流失林地面积31017亩,占全县林地清收任务15万亩的21%,签订林地清收还林合同面积8462亩,尚未收回部分在7月底全部完成。已完成还林面积9866.3亩,占全县还林任务1.1万亩的90%。
一是加强领导,强势推动。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纳入县级领导包保重点项目工作责任制,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相继召开两次县、乡工作会议对林地清收还林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2016年柳河县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总指挥的林业生态建设指挥部,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各级政府是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主体,强势推动了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机制,明确责任。柳河县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林业生态建设督查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县级领导包保重点工作的通知》,为督查和解决林地清收还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有力的领导保障。并建立一定三年的林业生态建设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五级包保体系”,即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分片包保;24名副县级领导包保15个乡镇;88个县直部门包保全县219个行政村;乡镇干部包村到地块;县林业局和乡镇林业站包技术,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是严格考核,严肃奖惩。柳河县继续执行《柳河县林地清收暨打击破坏林业生态建设专项行动督查考核问责实施细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为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的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牵头,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主要责任人,按照责任制组织检查验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标准之一。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依据《问责办法》,采取诫勉谈话、书面检查、调职、降职、免职等组织措施,严肃追究责任;构成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柳河县为巩固林地清收还林成果,切实完成15万亩林地清收及1.1万亩还林任务,印发了《致全县农民朋友做好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的公开信》10万份,柳河县林地清收暨打击破坏林业生态建设专项行动宣传册5万份,明确2016年林地清收还林重点范围是通梅高速等主要干线公路两侧,一统河、三统河等主要河流上游区域,水源地大迫子水库上游村镇周围等重点生态区域的地块。县广电局设置专栏,制作动画片、滚动字幕等节目,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全程跟踪报导工作动态,为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强化标准,推进工作。柳河县在工作进度上,实行“日调度制”。在工作质量上,严把“三关”。即一要严把设计关。对清收还林地要做好勘界、定点和设计,坚决杜绝重复造林地、冠下造林等地类充顶造林任务;二要严把苗木关。林业站人员对造林苗木进行严格把关,还林必须采用良种壮苗,实行种苗“一签两证”制度,坚持就地就近调运,春季现起现栽,确保造林质量;三要严把栽植关。按照“适地适树”原则,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营林技术规程进行造林,鼓励农民选择乡土树种营造混交林、速生丰产林、经济林,确保造一片,活一片,成一片。(王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