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加大民爆危化物品管理力度
为进一步强化辖区危险物品管控,确保稳定局面持续向好,柳河县公安局立足实际,强化措施,全力开展危险物品管控工作。
健全管理制度,严明管理责任。积极开展爆炸物品管理专项行动,制定检查细则,不定期深入全县民爆危化物品企业开展检查。检查有无非法储存、买卖、运输和使用爆炸物品的问题,人防技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要求企业建立工作台帐,每次检查做详细记录,实行分类管理,对检查结果不佳的单位,增加检查次数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细化危险物品管控方案,将分布在该县的所有民爆危化物品企业实行治安大队牵头,辖区派出所属地管理原则,分解工作任务,细化管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危险物品管控局面。
严格使用程序,杜绝脱管、漏管。严格入库、购买、使用审批程序,按照规定逐级审核签字,加大对各类民爆及危化物品运输车辆和人员的查验工作,认真核对运输人员相关证件和所运输物品名称数量,符合规定的予以通行,对不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或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不稳定因素,坚决杜绝爆炸物品被盗和流失。以深化厂矿企业危爆物品管理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危爆物品整治工作,努力防范危爆物品事故。要求民爆危化物品企业在重要部位节点安装视频监控,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实时管理,启动联网报警系统,发现异常现象,第一时间将警情反馈到县局指挥中心,真正做到掌握处置突发危险情况的先机。同时在县公安局的指导下,由金盾保安公司和民爆危化物品企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实行派驻保安制,经治安大队和保安公司对安保人员进行日常安防,危险物品处置等常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后,持证上岗,根据企业规模大小配置保安人数。
加强宣传动员,强化爆炸物品的安全防范。深入民爆危化物品企业,召开座谈会,将相关管理办法及条例逐一进行讲解,要求上到管理人员下到工作人员,对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应知应会,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求民爆危化物品企业不定期在企业内部开展安全常识宣传,以张贴告示,制作展板等多样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并在危险区域粘贴警示标志,划定隔离带。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监督检举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对揭发者给予适当奖励,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